广东黄金时代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现根据《广东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黄金时代杂志社自建工业厂房(以下简称“本建筑物”)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在广泛征集意向承租人的基础上,通过竞价择优确定承租方。有关事项如下:
一、厂房情况
备注:本建筑物现状为厂房建筑,钢筋/混合结构,3栋,各三层,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租赁后,水、电、房屋建筑整修等相关费用自理。如不再租赁,承租方承租期间对本建筑物相关的整修费用不予补偿。免租期适用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限首年内基于安全生产需要,自筹资金对厂房进行工程立项维修,期间无法正常经营生产,出租方可根据资金和工期核算具体时长,最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最终以出租方核算的时间为准。
二、租赁要求
本建筑物为国有资产,用途是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不可用作易燃易爆、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等被列入国家限制淘汰目录产品的生产、存放及销售,不可用作生产办公外其他用途。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等,不得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建筑用途,不接受联合竞租。
三、承租对象
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净资产应超过租赁标的3年租金总额。
四、风险告知
1、本建筑物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现场勘察事宜,意向承租人务必清楚和了解本建筑物之现状及瑕疵。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本建筑物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出租方不保证本建筑物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核对及报批营业所需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安全、卫生、教育、城管等各部门审批,能否办理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意向承租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无论因后续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审批或正常经营的,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补偿责任。
3、房屋面积以移交时为准,如有面积差异不改变本建筑物竞价的月租金成交价。除租金外,承租方还须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如管理费、卫生费、税费、水电费等。
4、意向承租人应在参与竞价前,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士对本建筑物相关证照、土地使用、征收拆迁及任何潜在有可能对自身承租造成经营风险的情况进行全面且充分评估。意向承租人投递报价材料,视为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租赁期间有可能出现的政策法规影响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等一切情况。
5、意向承租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与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出租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五、竞租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次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以快递或上门方式,将填写好《黄金时代杂志社国有工业厂房租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予以妥善密封(两套),在2024年8月12日17点前送达报名地址。
六、承租确认
由出租方在2024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道竹丝岗四马路2号三楼进行现场开标,组织评议后确定候选承租人,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公开竞价及评议情况报备出租方上级单位。候选承租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相关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承租权。出租方视实际情况可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洽谈或组织下一轮招租。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租方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竞价者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竞价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17:00时止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道竹丝岗四马路2号三楼
联系人:李主任 020- 87656680、13711107190
广东黄金时代杂志社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详见附件(含竞租须知、《租赁合同》主要条款、黄金时代杂志社国有工业厂房租赁申请表):
黄金时代杂志社国有工业厂房出租项目竞价文件